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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力争年内消除零就业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8:05 云南日报

  新华社海口4月11日电(记者王猛)10日下午,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海南省力争在2007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并逐步建立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

  海南劳动保障部门将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每户限一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加盖“零就业家庭”标识;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补盖“零就业家庭”标识。

  在零就业家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补盖“零就业家庭”标识2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将安排该对象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以稳定其就业。

  据了解,为完成年内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海南省将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提供给零就业家庭;并通过给予税收减免、资金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鼓励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吸收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就业;同时也鼓励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对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也将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以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早日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态,没有稳定收入、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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