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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如果再敢“吃差价”就让你起码关门停业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1:31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二手房中介公司“吃差价”的招数都有哪些?昨天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就一些不规范中介常见的几种操作手法作了介绍,以提醒买卖双方。同时,该局人士表示,为落实此次南京的“新五条”房产政策,只要查实确属房产中介“吃差价”行为的,经手的中介经纪人及中介公司将停止其交易3个月或6个月。

  中介主要有三大招数。南京市房产局人士表示,很多中介打出广告直接以“现金收购”的名义收房,实质上往往是先付1万元作为定金,保证在多长时间内以多少价格卖出,但要求房主写好委托书,然后再伺机出售。或者,和房主砍房价,砍到一定价位后下个定金,并要求业主做好委托公证书,不让房主和买房人见面,自己大吃差价。

  还有就是“独家代理”和“差价分成”。前者是中介要控制房源,和房主签了独家代理合同,必须要由这家公司去出售,如果房主在其他中介公司登记或者自己卖出都视为违约,要赔付中介公司一定金额的钱款。

  这次房产局的“新五条”政策,对房产中介涉及四种违规行为的,将勒令其停止交易,这四种行为其实就是一个核心:不得对老百姓的房款动“歪心”、不得赚取房价款1.4%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他说,房产中介只要触犯这四条规定,一经查实后,下一步将停止其交易资格,停止的不仅仅是针对违规的经纪人,经纪人所在的中介公司也要“连坐”惩罚,这个停止交易的期限,初步考虑为3个月或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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