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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拉跑被撞者”双方已私了 已就赔偿签书面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雪 通讯员宋泽宇)几日来备受关注的“肇事宝马拉走被撞者”一事,目前已有下落。记者昨天从海淀交通支队获悉,被撞者只受了些皮外伤,宝马车上人员将伤者送到医院简单治疗后,伤者回家养伤,双方已“私了”。

  4月6日23时32分,在海淀区阜石路定慧寺路口,一辆黑色宝马牌小客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宝马车内人员将被撞的骑车人抬上车后驾车向西驶去。现场有多名群众拨打110、122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淀交通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事故科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只在路边遗留有一辆“二八”自行车和一只黑色男鞋。民警连夜对此案进行侦破,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协查通报。

  根据自行车上的老式车牌号线索,民警于4月9日下午联系到事故中的伤者王某,并通过他找到了自称是宝马车驾驶人的蔡某。

  据双方当事人介绍,事故发生后,宝马车上人员将王某送到了铁路医院进行治疗。经初步诊断,王某只是头部受了皮外伤,简单治疗后回到家中休息。由于事故较轻,双方均未报警。目前,双方已就损伤赔偿问题私下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证明了结此事。

  至于事故到底是否属交通肇事逃逸,海淀交通支队正在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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