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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夺“双规”老总 情人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轰动京城的劫夺“双规”老总案终审宣判。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刘倩、姚伟等17名被告2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老总的情人”刘倩被判6年。

  2005年11月1日,因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该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北京海淀区某宾馆对其实行“双规”。期间,负责看管姚传锐的保安员李晓雷(另案处理)被姚传锐利诱收买,多次发短信、打电话与姚传锐的情人刘倩、侄子姚伟联系,转达姚传锐希望被“解救”的愿望。

  刘倩、姚伟得知情况后找来戴宏共同商议,并制定下4种劫夺方案,但又怕人手不够,姚伟又让戴宏帮忙联系到吴善军、朱德权、熊忠等11人,同时姚伟还表示事成后给熊忠5万元好处费。“万事俱备”后,姚伟来到姚传锐所在宾馆观察地形、了解情况,随后让戴宏给熊忠画了姚传锐所在房间的地形图,并最终决定让熊忠等人在服务员送饭时冲进房间抢人。

  2006年2月27日19时许,按照事先的“约定”,当宾馆服务员到看管姚传锐的房间送饭并打开防盗门的一刹那,朱德权、吴善军等人冲过去挤住防盗门,夏元志“控制”住保安员,而戴宏等人则趁乱将姚传锐成功“解救”。第二天,姚传锐等人在天津开往上海的火车上被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入法网。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姚伟、戴宏等17名被告人无视社会秩序,分别组织、策划、劫夺“双规”人员姚传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据此,一中院终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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