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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螺有毒市民勿食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3:00 石狮日报

  4月初,继北京发现6名市民食用海丝螺中毒之后,北京、浙江、广州等省市陆续发布了提醒市民勿食用海丝螺的公告,同时发布从市场销售环节开始的全面“封杀”海丝螺的禁令。这种不过指甲盖大小的海生螺类竟引起了政府和群众的高度关注,它究竟有什么来历?石狮市场上有海丝螺出现吗?有关部门是否对此采取了措施?记者针对以上问题在我市展开了调查。

  4月11日下午,记者特地走访了市内的几个大型市场。“有海丝螺卖吗?”记者在一海鲜摊位前问。“这个时间没有,你得早上来买。”小商贩回答说。“海丝螺一斤多少钱?”“一斤才两块钱,吃法和味道都和田螺差不多,买的人不少!”令人感到担忧的是,不少消费者对海丝螺并不了解,“看见便宜就买咯,味道还不错呢!”一些市民见记者在问,回答说。正是这样的消费态度为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埋下了隐因。

  记者从市华侨医院了解到,近期来没有发现因为食用海丝螺而中毒入院的病例。但有关专家仍然建议广大市民:切勿食用海丝螺,食用海鲜后有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就医。

  据了解,海丝螺学名织纹螺,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它在生长过程中,容易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海丝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这种毒素即使经过高温烹饪后,也不会消除或减效,海丝螺可以说是披着食物外衣的“致命杀手。”前几年,石狮就曾经有市民因食用海丝螺而出现不良反应,也曾发出“禁卖海丝螺”的通告。不过,“2007年以来,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禁止销售海丝螺的指令或文件。”市工商局行政执法科负责人说。(记者陈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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