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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命丧火车轮家属状告铁路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3:09 新京报

  扫墓归途中所乘车辆与火车相撞,家属向北京铁路局及事发时驾驶汽车司机索赔58.7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去年7月1日,张树青扫墓归途中,乘坐的车辆在昌平前白虎淀村铁道路口与交叉行驶的火车相撞,张当场死亡。其家人认为,北京铁路局及张所乘坐的汽车司机张志菁对其死亡负有责任,故起诉到法院,索赔58.7万余元。昨天上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树青家人:火车汽车司机均应承担责任

  张树青的家人在起诉时称,事发当天,张树青乘坐张志菁的无照出租车去佛山陵园上坟,回程途中车行至昌平区前白虎淀村铁道路口时,与经过的火车头相撞,二人当场死亡。张树青的家属认为,白虎淀是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道路,且铁路道轨在下坡的路底,两边林木茂盛,无法看到过往的火车,北京铁路局的道口安全措施不全、无专人值班看护、无明显警示标志、火车驾驶人经过路口未鸣笛,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张志菁作为汽车司机,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铁路局:张树青无证驾车导致事故

  北京铁路局的代理人表示,事发当天火车司机在经过该道口时,完全按照有关规定,呼唤道口注意并鸣笛示警。他同时介绍,事发道口属无人看守道口,周围安全设施齐全。根据事发当天目击者王某的证词,张志菁驾驶的赛欧汽车自西向东行驶过程中没有减速刹车的迹象,“车开得很慢,大约2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赛欧车到中间时,就同由南向北行驶的火车撞上了。”

  铁路局的代理人指出,根据120和119当天的记录,事故发生后,张树青系着安全带被卡在正驾驶位置上,张志菁则位于汽车后排右侧位置。“据此可以判断,事发当天是由张树青驾驶汽车。”铁路局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张树青无证驾驶并抢越道口造成的。

  “(派出所)给我们的答复都是她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她当时背着包,不是安全带。当时还告诉我们司机(张志菁)是翻到后排的。”庭审结束后,张树青的姐姐强调事发后自己得知的情形与庭审中了解的情况不符。

  张志菁妻子:生活困难无力赔偿

  昨天,张志菁妻子的答辩状中提到,张志菁购车是家用的,平时周末张志菁不轻易外出。目前,全家人生活十分困难,无力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应该只由铁路局负责。昨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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