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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这个老太不是我们撞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3: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一老太骑车时被突然转弯的桑塔纳轿车撞倒,老太和她的家属称肇事司机是某驾校的校车。而校方却大呼冤枉:“我们是无辜的,真正凶手另有其人!”近日,老太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结果向驾校索赔的诉求被栖霞区法院驳回。

  据这名老太称,2006年10月11日上午10时许,她骑自行车沿西延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突然左拐,她避让不及被撞倒,随后被送往医院。在法庭上,她的儿媳作为证人叙述:当天她和婆婆骑车由东向西行驶,前方黑色桑塔纳撞倒婆婆后,当时车上下来两个男人,她就记下车子车牌,并留意车后窗玻璃上有某驾校字样。然后跑回家喊人来帮忙。等家人赶到,车上的人丢下200元钱已经跑了。事后婆婆被查出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

  但驾校负责人很是无奈地说:“我们是无辜的,难道好心帮人就会有这种下场吗?”据当时驾驶轿车的王某说,当时他们正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这时对面有一辆白色桑塔纳拐弯时把老太撞倒。教练看到后他们就上前去看一看。白色桑塔纳车上下来两个人,和老太说私了算了,然后拿了50元钱出来,老太嫌少要200元,车主就丢给老太200元后扬长而去。我们车上的学员好心将老太扶起,没想到却被家属一口咬定就是我们撞的。

  栖霞区法院认为,由于作证的儿媳和老太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证言的真实性相对较低,于近日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应鸣 晓娟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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