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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责令拆除“祖龙”施工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4:49 新京报

  要求无条件停止一切施工活动,环保总局将责令其恢复环境原貌

  本报综合报道 国家林业局昨日通报了对河南新郑市“华夏祖龙”项目调查结果,认为该项目是一起违反了林业、土地、建设、环保等法律法规的非法建设工程,要求无条件停止一切施工活动,立即拆除现有的施工设施,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该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项目投资概算3亿元,拟建龙头高29.9米、龙身长21公里、宽6米,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项目于2002年4月开工,2003年初被当地政府勒令停工;2007年3月20日再次开工,又被叫停。目前,已经完成龙身460米和龙头主体建设。

  国家林业局要求,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在河南省林业厅对总体规划未正式批复前,不得兴建任何永久性设施,对于批复后未列入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设施予以拆除。

  4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已经向媒体通报了对“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违法建设的调查结果。调查称,该项目确属环评未批先建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停止建设,施工设施已经部分拆除。环保总局还表示,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需经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确定,若评估结果显示其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将责令其恢复环境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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