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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上葡萄酒 多在自吹自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5:09 山西新闻网

  昨日出台的国家强制执行标准有望解决标识纷杂、故意混淆生产年份与品种等问题

  本报4月11日讯 (记者龙艳萍)葡萄酒标识纷杂,一些厂家故意混淆酒的年份、品种。今日公布的葡萄酒国家强制执行标准,将对这些问题制定明确硬规定。

  今日,记者走访了省城一些大型超市。货架上,干红葡萄酒、白葡萄酒、纯葡萄汁琳琅满目,但记者发现,品名不同的葡萄酒,标签内容并无不同。有的葡萄酒标明是“窖藏版”,以与同类进行区分;大部分干红葡萄酒瓶的外包装上标有年份,有的是1996年,有的标着2001年、2002年。

  在建设路一家超市内,一名女士向售货员咨询:“这个日期是什么意思?”售货员称:“就是用这个时间采摘的葡萄酿制的!”然而,当她随后向另一名售货员咨询时,却得到不同的回答,“酒是从那年开始发酵的。”记者随机对一些顾客进行了采访,大家均表示不了解葡萄酒的分类、标识等,也无法明确了解这些标识表达的信息,都是“看价钱选酒”。

  对此,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指出:“1996年的葡萄酒标价八九十元,而超市却卖这么便宜!外包装标的这个年份有问题!”

  省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新标准是针对葡萄酒的生产领域进行的规定,但市场的规范必将惠及消费者。新标准对各种酒的分类、含糖量、含酒精量等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比如,年份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年份酒如果要在瓶子上标明年份,该年份生产的酒不应少于80%;如果在瓶子标签上标明品种,则该品种的酒不应少于75%。新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厂家乱炒酒的年份、品种等问题即可得到解决,而消费者在选购葡萄酒时,就可以“有的放矢”,选到自己满意的葡萄酒。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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