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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购物刷卡玩套现小心信誉度受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6:34 山西新闻网

  随着信用卡的普遍使用,不少“卡族”在尽力挖掘其消费功能之外的内在价值,记者昨天看到有人从网上发布广告,称“别人消费自己代刷卡”,这是怎么回事呢?

  代人刷卡,一次刷卡千元以上支付2%―3%的费用或赠送同等礼品这是记者在一网站论坛内看到的帖子。随即,记者以要买化妆品为由,与这名网友通过QQ取得联系。据这名叫“沧海乐乐”的网友介绍,所谓“代人刷卡”,就是在商场买东西,可以把现金先付给他,然后用他的信用卡刷卡消费。作为报酬,他可以视刷卡的金额多少,支付给对方一定手续费。

  “比如,你买2000元的化妆品,我付给你3%的现金,就是60元,实际上,相当于只花费1940元。”“沧海乐乐”告诉记者,不要现金者,可以获赠毛绒玩具、U盘等礼物。至于这么做的目的,他说主要是为了增加积分,可以换取礼品,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自己的信誉度和信用卡可透支额度,另外将来还能通过高信誉度从银行贷更多的款,为将来买房子贷款做准备。

  “这是套现行为。”据一家银行800信用卡免费服务电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AT机或柜台等正常手续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与别人协商以刷卡名义,利用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功能来取现。这种行为某种意义上是实现利用信用卡套现和骗取信誉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规定,预借信用卡现金每天最高提款金额是2000元,如果取现的话,除了要收1%至3%的手续费外,还不能享受20天到50天的免息期。如果替人刷卡“套现”并及时还款,银行的收益只是从商户收取1%至2%的结算手续费,持卡人没有任何费用支出,还提高了自己的信誉度和透支额度。

  本报记者芦燕娟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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