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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称赡养费高 将母亲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6:41 三秦都市报

  一年前,家住西安市和平门附近87岁的王老太,因三个儿子为给其支付赡养费争吵不休,一怒之下,她将三个儿子告到碑林区人民法院,并讨回了每月“300元”的赡养费,但却迟迟难以兑现。一年后,大儿子和三儿子又因赡养费过高,自己无力支付将老人告上法庭。昨日13时许,谈及此事王老太伤心不已。

  昨日10时许,王老太的二儿子邱某来到本报,刚一进门,他就气愤地说道:“赡养老人是子女们应尽的责任,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因为赡养费将89岁的母亲告到法院。”

  据他讲,2005年8月份,因为赡养费问题,母亲王某将他们三人告到碑林区人民法院。当时,老人患有心脏病、白内障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来照顾,每月也仅有300多元的退休金,根本无力支付生活费和医药费。在法院调解中,由于老人不愿意到他们三人家中轮流居住,商量之后决定请保姆照顾老人。

  最后,法院判决他每月支付老人200元赡养费(因提供住房),大哥和三弟每人每月付300元赡养费,老人的医药费由他们三人共同承担。随后,在他提供的《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

  邱某告诉记者,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老人就住在他提供的房子里,并在外边请了一位保姆照顾母亲。可是,没过多久,由于大哥和三弟未按法院判决书执行,就把保姆辞退了。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把老人送到了一家老年公寓。

  现在,老人每月的退休金是514元,而交给养老院的费用每月就520元,这些费用除了他每月给老人300元外,都由老人自己支付。在随后的采访中,王老太告诉记者,自从她住进老年公寓后,大儿子和小儿子很少来看望她,法院判决也迟迟难以兑现。

  随后,记者来到王老太居住的老年公寓,虽然老人已经89岁,但人显得很精神。谈及此事,老人流着眼泪说道:“我那么辛苦把他们拉扯大,没想到现在却要告我,我怎么也想不通。”

  据她说,1984年老伴就去世了,当时二儿子和三儿子还没有结婚,她费了很大劲才给两人找到对象。谁料,现在却弄成这样。在老人手中两个儿子状告她的起诉书上,记者看到,两个儿子起诉老人的原因都是家里经济困难,给老人的赡养费过高,要求降到50元—100元/月。采访中,老人反复说道:“他们告我,我怎么也想不通。”4月18日,就是老人再次与儿子对簿公堂的日子,老人告诉记者,昨日,当她收到法院传票时,心里非常难过,为了这事她晚上都睡不着觉,但是她还是要求法院在社区开庭,希望儿子们能够良心发现,给自己一个快乐的晚年。记者试图联系到老人的两个儿子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几经周折都没有联系到他们。

  实习记者 任慧娟 实习生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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