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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提高“商标炒客”难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0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晓)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然后高价炒卖从中牟利的行为将被制止。记者10日从省工商局商标分局获悉,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一纸通告,为这种“商标炒卖”行为设置了“门槛”,目前代理的个人注册商标业务已经大大减少。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通告,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需出具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承包合同等证件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等。另外,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一些炒客抢注的商标,有的可能根本无法使用,但却加大了正常注册的难度,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也浪费了国家的行政资源。”省工商局商标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自然人注册商标进行资格限制后,恶意抢注和炒作成本增加了,难度也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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