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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塘”里挖钛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养鱼塘”里挖钛矿

  村民投诉非法采钛破坏环境 记者 刘孙谋

  本报文城4月11日电(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马智博)文昌福利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福利公司)在文昌昌洒镇元山村承包了250亩土地准备从事种植或饲养业,可是一个多月前,该公司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竟然在该地块上架起了机器采钛。由于矿坑一直挖进公坡镇双堆门村的范围,引起当地村民的投诉。

  据了解,2005年12月4日,福利公司和双堆门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双堆门村将位于村后山坡的坡地约300亩,承包给福利公司从事开发种植业。从今年3月初开始,福利公司施工人员在承包的土地上挖坑采钛,如今村中的土地已经被挖了2亩,形成了一个3米深的大坑。村民们认为此举严重破坏了环境。

  4月11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坡地位于双堆门村的东侧,该地和昌洒镇元山村的西坡坑荒地紧紧相连。宽阔的地面上,四五个工人正在采钛,两部采矿机正在运转,抽水机在不断地喷水。据一位工人介绍,他们是福利公司雇他们来采钛的,已经在这里干了1个多月了。该采矿基地绝大部分位于昌洒镇元山村的西坡坑荒地范围内,面积至少在数十亩以上,在公坡镇双堆门村范围内的采矿大坑有2亩,深约3米。

  经调查得知,一个多月前,福利公司最先在昌洒镇元山村的西坡坑荒地上采钛,每天采出的钛矿大约有400斤。后来采矿范围慢慢扩大,以至今天逐步开采到了与其相连的双堆门村的承包土地上。昌洒镇元山村的西坡坑荒地,也早于3年前被福利公司承包了,当时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用途为种植或者饲养。”可鱼塘还没有建好,竟然先变成了“采矿场”。

  4月1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福利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承认,他们在以上两处承包的土地上采矿没有向有关部门申报,当然也没有获得相应的许可。王经理说,承包了土地以后,他一开始确实也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可1个多月以前,在挖鱼塘平整土地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土地中含有钛矿,于是便架设了机器开始挖钛。“当时我们发现了钛矿以后,只是想挖出来卖掉挣点钱,这样为我们公司以后的开发建设节省一点资金。我们还要搞鱼塘建设,发现这些钛是偶然的。”

  王经理表示,他们将尽快把挖出的采矿大坑填平,并停止采钛作业。

  相关法规

  无证采矿将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采矿的,由省、市、县、自治县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依照采矿登记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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