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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开进光村镇以案示法村民收益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 林莹 特约记者 李顺成 )昨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光村镇新隆村,公开审理了该村一起赔偿纠纷案,并现场作出判决。“以案示法”在村民中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去年,苏某与羊某相遇,因双方之间有矛盾,苏某用刀砍伤羊某的右手指后逃跑。羊某追上,用木棍殴打苏某的后背和肩部。法院当场认定原、被告双方各负50%的法律责任,判定被告羊某赔偿苏某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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