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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来到家门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今天上午,儋州市光村镇新隆小学比平常热闹了许多。 在一排教室的前面,“儋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格外醒目。村里和镇里的干部摆好一排排凳子和桌子,安装好扩音设备和喇叭,就等着开庭了。 8点多钟,法院的法官来了,司法局的干部来了,连附近派出所的民警也来了。村里75岁的吴风友老人发现,除了本村的上百村民和学生,还有从10多公里外的沙井村来的群众。 8点30分,法官宣布开庭。顿时,下面一片肃静。 村民苏生梅是原告方,他没有请代理人,而是自己陈述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自己1158.2元,因为被告的儿子羊家日打了自己的儿子苏德江,儿子住院花去这么多医药费和路费。 村民羊神玉请了代理人为自己辩护:是原告的儿子先打了自己儿子,自己儿子才打了原告儿子。因此,他不同意赔偿。 法庭开始调解,但调解不成,于是宣判:由于双方打架时都伤及对方,都有同等过错,所以双方各负担医药费的一半,被告应付给原告医药费579.1元,加上交通费40元,共计619.1元。案件受理费56元,也由双方负担。 法官宣判后,原告和被告均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 沙井村村民王可书说,这10多公里路没有白跑,长了见识,也明白了道理:今后遇事要商量,不能动手打人。 (本报那大4月11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