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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出路自食其力再就业 南宁10万"低保户"退出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每个月拿着220元的低保金,宁可每天打牌玩乐,也不去工作,这是过去一些“低保户”的真实写照。如今,南宁市不少“低保户”开始尝试不再躺着“享受”,而是积极寻找出路,自食其力实现再就业。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2001年~2006年,南宁市有10.68万人次“低保户”实现再就业,并因家庭收入提高而退出低保。

  据了解,南宁市自1996年1月开始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市区保障标准经历了125元、150元、183元、190元、210元,以及目前的220元共6个阶段。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城市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提供的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解决的是短期生活困难。如果大批人员长期享受“低保”,游离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之外,既是对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又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低保对象必须有进有出,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网”的作用。

  为此,南宁市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坚持低保对象按季度申请低保等低保续保申请制度,同时对低保家庭收入实施定期检查,并对低保对象优先安排就业;对“4050”低保对象,则优先安排到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据统计,从2001年~2006年,南宁市共有10.68万人次“低保户”因家庭收入提高后退出低保。

  为了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被纳入“低保网”,而收入提高的“低保户”及时退出,南宁市低保管理中心坚持实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制度,把政策交给群众,把初审权交给社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目前,南宁市335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低保评审小组,负责审核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认定。

  与此同时,南宁市还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了分类施保:城市非农业户口中的三无人员、优抚对象、二等以上的残疾人全额享受低保;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低保对象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对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上大学的低保家庭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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