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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杀人”案昨日开庭 原告索赔32.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真真)3岁幼儿吸食果冻不幸被噎死,其父将果冻生产厂家———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这起“果冻杀人”案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4月16日,京山来汉打工者袁波娃3岁的儿子佳佳(化名),吸食喜之郎公司生产的果汁型凝胶果冻时,被果冻堵住呼吸道,经抢救无效死亡。袁波娃向喜之郎公司提出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该公司人身损害赔偿32.5万元,并停止生产同一型号的凝胶型果冻。

  庭上,厂方代表律师认为,果冻包装已注明“勿一口吸食”以及“3岁以下儿童勿食用”等标注,符合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袁波娃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果冻包装上并没有标明安全食用方法、防止危害发生的急救方法以及配备必要的食用工具等,而且果冻本身添加了果胶、卡拉胶等不融化物质,再加上形状上大下小,底部直径仅为1厘米左右,儿童一旦吸食到狭窄部位就有可能发生悲剧。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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