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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担当导诉员 武汉中院多渠道服务当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7: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涂莉)9日,来自浙江的黄先生匆匆走进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正当他东瞧西看时,一名法官热情迎了上来,“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黄先生在法官的引导下,很快完成了打官司的咨询工作。

  由立案庭法官担任导诉员,是武汉市中院在立案环节方便群众诉讼的一项新举措。导诉员由立案庭领导轮流值班,主要负责接受当事人或群众的法律咨询,处理立案窗口的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纠纷或其他法律事务,则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通过其他正常途径予以反映和处理。

  该院除常设的信访接待室外,当事人或群众还可到该院立案大厅、证据交换中心、市人大机关信访接待室等三大窗口寻求帮助。据统计,3月以来,上述各接待窗口已接待来访群众46人次,20余件案子已由专人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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