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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爬到女邻居床上求爱被控强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8:06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我们就躺在床上聊天,也没干什么。”被控强奸,22岁的电脑销售员王林昨日在法庭上这样辩解。 “我一个人在南京,也没有女朋友,太寂寞了。”来自湖南的王林说,从学校毕业后,他一个人在南京某电脑公司做销售员,平时租住在栖霞区一民房内。去年12月的晚上9时许,王林在出租房的院内看见同住在一个院子内的女邻居于某正在洗漱,就心生邪念。 随后,王林偷偷溜入于某的房里,藏匿在于某的床下。当晚10点,于某洗漱后关灯上床休息。这时,王林摸黑爬到于某的床上,于某借手机光线发现了王林,大喊:“救命!”王林一听慌了,立即用被子捂住于某的头部,让于某不要喊了。于某被捂得吃不消,只得同意不喊。 王林松开被子后,亲了于某一下,向于某表达了自己的爱意:“我真的很喜欢你。”说着,王林就用手去脱于某的衣服,于某极力反抗,王林没有得逞。“之后,我们就躺在床上开始聊天,一直聊到凌晨3点左右。”王林称,当他自觉与于某沟通过“感情”后,再次强行与于某发生关系时,又遭到极力反抗。二次没有得逞的王林,仍不愿离开于某的房间。“我们在床上继续聊天,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我才起床去上班。”王林说。 等王林上班后,于某也去了单位,将夜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老板,在老板的支持下,于某来到派出所报案。王林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栖霞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林已构成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我知道我太过分了,交女朋友不是这样的交法。”听到宣判后,王林后悔不迭。 作者:栖刑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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