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抢金案频发显现安保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8:5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小航邱晨鹤记者王宝来)昨天,抢夺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店金砖的被告人傅飞,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抢夺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上海金店抢夺案频发,显现了监管制度存在问题。

  傅飞是来自浙江舟山的无业人员,41岁。经查,傅飞两年内在沪连抢四店,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2004年1月初,抢夺江西中路309号协群旧货调剂商店的两枚钻戒,价值3万元;2004年9月中旬,抢夺四川北路1288号九州金店的两根金条,价值两万余元;2006年7月9日,抢夺天钥桥路20号亚一金店的一块金砖;2006年10月19日,抢夺南京东路460号老庙黄金的一块金砖。

  检察官称,傅飞实施抢夺手段简单,却屡屡得手,其中缘由值得深思。案发商场都采取传统的经营模式,一名营业员负责一个甚至数个柜台,虽然柜台玻璃被特殊加固,但无法避免商品和顾客的直接接触。且营业员在内,顾客在外,一旦发生抢夺,柜台反而成为阻碍营业员行动的障碍。另外,摆放贵重饰品的柜台离门口很近,客观上也方便了犯罪分子的逃脱。

  根据公安机关的现场勘察,发现个别商场案发时柜台内没有报警装置,因而发生问题无法及时通知保安员和公安部门。商场内虽有监控摄像头,但角度单一,成像资料存在缺陷,不利于案发后迅速侦破。据傅飞交代,他抢夺老庙黄金店时甚至没有保安员阻拦。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