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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大门闹僵两家邻里》追踪:占用消防通道 违章建筑该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9:1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海生高古实习生田野)荔湾区荔湾路维雅苑小区1号12楼的住户陈先生,得到物管批准后在12楼另开房门,邻居却用铁门和木板将楼梯围起,只留仅容一人通行的窄道,造成陈先生房子装修好后却不能入住。(4日、10日本报曾作详细报道)。

  前日下午,维雅苑小区所在街道的城管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两家人目前这种僵局,小区的物管应负主要责任。他还表示,只要是阻碍消防通道,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搭建应该一律拆除。荔湾消防部门也表示,只要是占用了消防逃生通道的建筑都应拆除。

  街道城管科:物管应负主要责任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维雅苑小区所在的彩虹街道办。据街道党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此事主要由街道城管科在协调。随后,记者找到街道城管科的郑科长。据他称,他们曾多次对两家人进行劝解,但都没什么效果。“这事我们派人去看过,物管都不理我们。居委会调解过,城管执法中队和科里也都派人去过了,可是两家人互不相让,我们也没办法。”

  郑科长对于该楼住户无理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感到气愤,更对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事件的态度表示愤慨,“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往往使这一类小区纠纷和违章事件迟迟不能解决,在这件事上,小区物管应负主要责任。”同时,他也表示,只要是阻碍消防通道,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搭建应该一律拆除。

  不过,郑科长也表示,城管科根本不具备拆除违章的执法权,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只能再次出面和物业管理公司协调,再报请上级综合执法部门解决。“这件事情想要彻底解决,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郑科长说。

  消防部门:占用逃生通道就该拆

  昨日上午,记者专门就此事咨询了荔湾区消防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居民楼的楼梯属于消防安全逃生通道,不允许占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都要拆除。“就算在楼道里放一个箱子都算是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是不允许的。消防通道时刻都要保持畅通。”该负责人称,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居民应找辖区的派出所进行处理。“派出所有权去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派出所会酌情处理,甚至可以强制拆除。”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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