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二审改判3年缓刑3年 "杀夫女"受益"宽严相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9:18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涂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杀夫女”为何获缓刑?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通报这起特殊杀人案。

  去年6月8日晚,家住江岸区新村街二七新四村的李永珍因丈夫张杰两晚没有回家,与之发生争吵。一时气愤下,拿出水果刀对丈夫进行威胁,扬言“我死给你看”。张杰上前夺刀,争夺中被刺中腹部,李永珍见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喊来邻居将张杰送至医院抢救。事发后,张杰的妹妹打电话报警,李永珍一直在抢救现场等待,直至警方将其带走。当晚,张杰因抢救无效死亡,李永珍悲痛欲绝,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给公婆。

  去年10月31日,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李永珍判处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李永珍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市中院。

  “李永珍是过失犯罪,家中还有未成年的孩子,她一向贤惠,我们原谅她的过错……可怜孙儿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失去父亲,又将面临失去母亲。救救孩子!”去年11月初,张杰妹妹代父母写下请求信,恳请法院对李永珍从轻处罚。

  开庭前,主审法官多次深入李永珍所在社区及单位,就信件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得知李永珍一贯表现良好。

  今年2月8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认为李永珍虽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因家庭纠纷引起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处理得好,对社会、家庭均有好处”。市中院副院长周滨分析,李永珍的改判受益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宣判后,审判人员向李永珍所在单位说明情况,建议保留其工作。不久前,李永珍重返工作岗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