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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连抢四家金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9: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 (曹小航 邱晨鹤 栾吟之)去年10月19日,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发生金饰品抢夺案(本报去年10月20日曾报道)。昨天,此案犯罪嫌疑人傅飞被市检察二分院以抢夺罪提起公诉。

  据悉,傅飞现年41岁,浙江舟山人,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从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他先后在本市江西中路、四川北路、天钥桥路的三家商店抢夺两枚钻戒、两根金条和一块金砖。去年10月19日,他又到南京东路“老庙黄金”作案。警方经过六天侦查,终于将他抓获。据悉,傅飞四次抢夺所得总价值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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