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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应该服务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15:3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今年10月将实施的《物权法》给一些过去模糊不清的纠纷以法律上的界定,但在居民小区的服务与管理上,仍然有一些现实问题留待将来逐步厘定。昨天下午,数百位网友就小区物业的角色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大家还是认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尤其在《物权法》实施后,小区物业更应认清自己的角色。

  部分物业摆不正位置

  由于现在大部分物业是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机构,多认为自己是为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服务的,而不是为这个小区的业主服务的,甚至以管理者身份自居,服务质量自然难以得到认可。wei说:“物业管理公司大多数没有站在服务的角度服务于业主,而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管理业主,甚至拿着业主花钱买的资产如公共用地,还逼着业主交钱。所交物业管理费也不知花向何处。我们小区物业公司在门口拦上一个杆就收费,停车费75元/月。我通读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后,质问他们:1.收费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授权;2.这75元应该有返回给业主的一部分;3.收费没有发票;4.没有停车合同,分不清责任;5.收费使用去向不明等10条。但他们什么答复都没有!”

  收了钱,不作为,是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地方。董涛说:“我们小区物业就知道要钱,可是连停车都不管。小区都成停车场了,门堵得那个严实,要是谁家有个急救病人,抬都抬不出来。物业应是为居民服务的,可他们要物业费时赔着笑脸,出了问题就推三阻四。”APPLE说:“物业给人感觉很像主人,只收钱不干活。连小区装防盗网,都要业主三番五次去敦促。我们现在需要真正为业主服务、尽职尽责物业!”

  好物业才能站稳脚跟

  不少网友查阅了《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他们认为,虽然现在仍有一些问题缺乏具体规定,但《物权法》的颁布,将使小区物业的角色更加明确:他们是小区业主的服务者。白同说:“《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更换。这意味着我们业主有了选择权。”

  庆成说:“我认为物业就是小区业主的总后勤,总管家,而不是一个只收物业费的空架子。我们小区的物业还不错,卫生、安全秩序都很好,我们很放心。但我也听同事说过那些不负责任的物业,有的甚至阻止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还好以后业主都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了,只有那些真正服务好、负责任、信誉度高的物业公司才能在这一轮洗牌中立稳脚跟。”

  遇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很多网友认为,物业和业主还是可以做朋友的。遇到问题及时沟通,根据业主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大家能够和谐相处。凡凡妈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可以很融洽,有些事物业多为业主着想一点其实不难解决。像小区内的非法建筑问题,就是物业和业主沟通不够,如果多听取业主的意见、多协商,这些矛盾也可以解决。”

  随行说:“好的物业还是有的。我们小区物业就很好,常和业主沟通交流。小区的气氛也很温馨,物业人员和业主碰面都会热情地打招呼,大家互相之间都很客气。如果出现需要物业负责的事情,我们及时反映,他们落实情况后都会尽快解决。希望别的小区业主们也能享受我们这样的服务和气氛吧。” 谭雯雯 姚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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