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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同济医院教授突遭车祸 20分钟无人伸援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15:36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评说冷漠,命题沉重

  武汉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兼交通肇事逃逸稽查大队大队长贺兵称:“这次事件驾驶员违章行车、醉酒驾驶,事件发生后弃车逃逸,伤者因未得到及时救助结果丧命,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

  据介绍,在武汉市,每4起交通事故就有1起交通肇事逃逸,武汉市今年第一季度共有20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已侦破16起。

  贺兵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警方,部下追击交通肇事逃逸的天罗地网,当事故发生后,围观市民要记下肇事车辆的种类、颜色、型号、车牌号、明显特征,并对受害者实施人道主义援助,事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参与王宏伟教授抢救工作的汪道文教授谈到,王教授这种情况若抢救及时,救活的可能性是是相当大的,面对市民的冷漠,他说:“一方面,普通市民第一救治的意识太薄弱,对伤者进行按压和人工呼吸,然后呼叫医疗部门的知识太少,当时的很多围观者可能处于一种不知道怎么办的状态;另一方面,在我们社会物质文明可以说比较发达的今天,精神文明和国民素质建设要快步跟上,以最终达到我们所倡导的

和谐社会。”

  报道播出后,《事事关心》接到了大量听众打来的电话,一位姓刘的司机说:“这种撞了人逃逸的司机抓到之后要严惩不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先生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现代社会的风气每况愈下,缺乏象雷峰同志这样的英雄典型。”一位姓骆的听众打电话来说:“做好事的人同样需要得到尊重。现在很多人不愿意做好事是因为怕惹祸上身,有时明明帮了别人还被人倒打一耙,被帮助者家属要了解清楚,不要错怪了好人。”

  就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撞人后逃逸,路人袖手旁观不施以援手,究竟有没有触及法律,该不该从法律上给予制裁这个问题,《事事关心》记者采访了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石先钰教授,石教授回答道:“见死不救是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对于大部分普通公民见死不救没有明确规定,故而不能从法律上进行追究,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但若在特殊情况下,只有某一人能够对伤者实施救援而没有救援的情况下,会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研究室主任梅志罡谈到:“之所以在受害人遭遇车祸之后的20分钟内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从理论上分析,是因为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我们传统的价值规范不太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由于价值转型形成的新的道德价值规范还未建立起来,人们面对选择时处于一种道德空白。现代社会的分工不同,当人们觉得这件事不在他分工之中和义务范围之内,他就不选择救助。

  当记者问到如何解决人们的这种冷漠态度时,梅教授回答道:“应该重建中国社会包括公民的社会诚信体系,从理论界到社会实践界都应该做出努力以尽快促成这一体系的形成,只有这一体系真正形成了,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氛围更加的温暖与和谐。

  在我们的社会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不少,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义举也不胜其数,这些用生命和鲜血谱写社会真情,人间关爱的众多英雄,难道还不能唤醒我们应有的良知吗?

  生命第一,是起码的人伦观念,是基本的人性要求,见义勇为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伦理,也许减少社会冷漠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我们所有的人仍然渴望着,寄希望于每一个有着良知的人,行动起来。

  事故发生地交通依旧混乱

  在事故发生之后的半个月内,《事事关心》记者先后几次在事故发生地看到,这一带的交通十分混乱,白天就有一些从陈家墩开往堤角的巴士闯红灯,居民非常没有安全感。晚上尤其是9点钟以后各式轿车闯红灯的现象随处可见,交通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他们建议交管部门在这个人行通道的红绿灯处安装电子眼,遏止该区车辆混乱的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这里有一家歌剧院,每到晚上10点到11点时段,散场的人特别多,的士在解放大道的车道上随意停靠,招徕顾客,交通秩序十分混乱,谁也说不准,类似王教授那样的悲剧什么时候再会发生?(《事事关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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