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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2:23 扬子晚报

  

中招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备受关注的南京市2007年中招实施细则昨天终于正式出台。据悉,中考仍实行“一次性填报” 志愿,老办法录取,不过在照顾政策上有所变化。(更多报道详见A35版)

  招生范围

  四大名校面向原市区招生

  

  中等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包含师范校、高职学院和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包含综合高中、普通中专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称职业学校(招生范围见表一)。

  市民比较关心的南师大附中、金陵中学、第一中学和中华中学四所市属普通高中,将面向原市区招生,指标生面向市区招生。南京外国语学校主要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同时安排部分计划面向市区招生。

  4类学生须补考生物地理

  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二、初三学生和有报考中等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本市初二、初三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须在规定日期内报名。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初三学生须提供初二年级报名时的建档号。

  考生被录取后招生学校不负责迁移户口。高中毕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原则上仍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本省户籍的考生,也可申请经市招办同意后在宁参加高考。

  鉴于南京市的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计入升学总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均须参加两学科补考报名。①在外市就读初二年级时未回本市参加考查的学生;②初三年级刚从外市转入本市的学生;③初二年级已参加过考查的休学学生;④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卫生、幼教及烹饪专业(含服从这些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录取办法

  从高到低按志愿录取

  

  (一)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录取批次:中等学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职业学校补录。

  (三)投档办法:

  1.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个别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经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尾数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

  2.原市区第一批次学校投档步骤:①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一志愿;②指标生及未完成指标返回统招计划录取;③不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第一志愿;④第二志愿。

  3.原江浦县、原六合县和江宁区第一批次学校投档步骤:①招收指标生的区属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一志愿;②市、区属普通高中指标生,区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指标返回统招计划录取;③不招收指标生的区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④第二志愿。

  同分考生先看语数外

  

  统招生录取方法为: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应结合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首先按综合素质发展评定等级A、B、C、D依次录取。若评定等级仍然相同,则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①普通高中外语特色学校录取时,按招生计划、中考成绩与外语加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②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生。指标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统招生分数线20分,根据各初中校(或全区)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不被录取,仍可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③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后,方可填报相关学校的志愿。学校对中考成绩达到三星级普通高中投档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32分(总分的60%)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的,由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对确有培养前途、专业成绩优秀、但文化成绩未达要求的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书面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录取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后可破格录取。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④专业加试的职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⑤考生能够正常录取但要求退档的,不予办理。

  择校生录取方法为: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其他学校第一志愿能够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从今年起,在南京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方可以普高毕业生身份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

  志愿填报

  评卷前“一次性填报”

  

  考生按规定日期在就读学校或区县招办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安排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前一次性填报。

  升学志愿填报如下: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志愿(美术类考生可另填1个服从志愿)。学校包括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另可填1个指标生志愿)。学校包括师范学校、四星级、三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包括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高等职业学校。

  在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填报的升学志愿,须经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日期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学校必须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可于填报志愿的规定日期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市招办申请单独填报志愿。

  在升学志愿填报结束后,将统一组织中考文化科目的评卷。

  专业加试

  5月下旬专业加试

  

  招收指标生的市属普通高中为南师大附中、金陵中学、第一中学和中华中学;区县属普通高中为江浦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和高淳高级中学。市属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30%,区县属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40%。从2008年起,指标生的招生采用“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推荐产生”的方式。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在填报志愿前统一组织专业加试,公布加试结果。其中美术专业加试成绩通用。普通高中外语特色学校和职业学校要求专业加试的,须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加试内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下旬。

  考试科目

  今年中考成绩总分为720分

  

  中考实行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形式。考试和考查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考查科目为历史、体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和地理考查安排在初二年级进行。

  考试科目满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等级测试10分)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和思想品德各80分。考查科目满分为:历史、体育各30分,生物、地理各20分。

  中考成绩总分为720分。除体育考查和英语口语等级测试外,其他学科采用笔试,试题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主观题在答卷纸上答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答题(除语文学科外);生物和地理学科均在答题卡上答题。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开卷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读物),生物和地理学科实行合场、合卷和闭卷考查,其他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

  体育考查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一项考查,三项满分为30分,每单项满分为10分。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由江苏省统一命题,满分10分,按省规定以10分、7分、4分、0分四个等级计入英语学科成绩。

  从2008年起,全市英语听力和口语等级考试将全部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发展评定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升学时供录取学校参考。

  政策照顾

  部分高中增设“双拥班”

  

  今年的照顾政策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将在部分优质高中增设“双拥班”,对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择校生录取时予以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可加3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可加1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考生同时满足几项政策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应届生,将有关证明交到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汇总后统一交到区县招生办;往届生直接交到区县招生办,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 施昭 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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