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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之妹为哥讨名誉 索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3:42 新京报

  状告影片《董存瑞》导演郭维、央视等侵犯名誉权,“没有人亲眼看见董存瑞手举炸药包”之说惹争议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近日,70岁的董存梅将一纸诉状递到朝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影片《董存瑞》的导演郭维对其作出的有关“诬蔑”哥哥董存瑞壮举的言论道歉。

  85岁的郭维曾在央视“东方时空”和《大众电影》杂志中提出“没有人亲眼看见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炸碉堡的结论仅是军事专家根据一双袜子残骸推测得出的。”董存梅认为该言论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誉权,要求郭维公开致歉并赔偿10万元,《大众电影》和央视一同被列为被告。朝阳法院审查后受理了此案。

  “哥哥的名誉被诬蔑了”

  去年,央视“东方时空”中播出的涉案专题片名为《电影传奇———董存瑞》。郭维在专题片中说:“因为谁炸的不知道。怎么着呢?那就是托。托可能吗?最后有人建议挖桥底下。最后挖出一个袜底来,就是董存瑞媳妇给他缝的。这么就确定是董存瑞了……”

  《大众电影》涉案的文章《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刊登于去年4月15日,郭维再次表述:“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

  董存梅在起诉书中说,董存瑞的英雄壮举有丰富的史料和健在的战友作证。东方时空和《大众电影》未尽审查义务刊登、播放,将郭维捏造的言论广泛传播,故提起诉讼。董存梅的起诉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包括河北省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隆化存瑞中学等,三位部队政委(均系董存瑞战友)在起诉书上签字或加盖了公章。

  “告郭老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昨日,央视评论部一相关工作人员强调,我们很尊重董存梅,非常不愿意伤害这些家属,他们是我们最尊重的人。“郭老和我们都没有否认董存瑞举着炸药包炸碉堡,只是说没有人亲眼看见他手举炸药包。”

  该工作人员认为,郭维说出上述言论是有根据的,在接拍《董存瑞》时他做过很多调查,没发现有人亲眼看见董存瑞手举炸药包炸碉堡。有关他的壮举是军事专家事后得出的。“郭老没有说假话,他是按自己的调查说的。目前他的身体很不好,此事对他的打击也很大。”记者昨日两次致电郭维,他的爱人均称其外出不在。

  该工作人员表示,董存瑞的形象能在全中国得到推广,功劳应首推郭维,正是他的电影成功塑造了董存瑞的英雄形象。“告央视很正常,但告郭老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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