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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拆迁户恢复购买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7:1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今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再进行定向销售,而会向通过审核的中低收入家庭公开销售。”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正在招标的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开始,已经执行了一年多的向拆迁户定向销售的政策将会有所改变,只要市民通过了确定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四级审核,就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时,张农科就目前备受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表示,北京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特点是全覆盖、分层次。从中等收入到低收入家庭,政府都会进行保障。在对被保障群体的审核中,将对保障群体的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状况等都进行审核,通过这些办法来保证真正该保障的人得到保障。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本市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由他们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以区为主,市、区县和街乡三级政府共同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考核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原则是相同的。”张农科说,今后只要市民通过了四级审核,就具备了政府住房保障的资格,因此,不论是否是拆迁户,都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尽管经济适用房改变了“只供拆迁户”的定向销售方式,但拆迁家庭也不必过分担心,因为北京首批推出的“两限房”已拟定专供拆迁家庭购买。

  1998年首次露面时,经济适用住房规定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住房未到规定标准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才符合购买条件。截至目前,本市经济适用房已建成2900万平方米,为19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张农科表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后,今年要招标和开工300万平方米“两限房”、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30万平方米廉租房。北京的住房保障办法也将在本月出台,办法中将对新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进行全面规定。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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