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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乱穿马路说明什么讨论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8:03 荆楚网-湖北日报

  整治要打“持久战”

  匡生元 汪洋

  对乱穿马路等现象,各地都曾大张旗鼓地整治过。只是,有的地方在一阵“突击性”整治后就偃旗息鼓了,致使成效未能得到不断地巩固。

  实际上,治理乱穿马路特别是改变一些根深蒂固的习惯,是难以毕其功于一役的,必须打好“持久战”。这种“持久战”,有很多深入细致的工作要做。比如,广泛而深入的交通法规宣传,潜移默化的规则意识培育,常态性的依法执法和管理引导等。

  一位哲学家说过:每个人都有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客体的“我”就是社会环境中的“我”。人不仅要有自己的个性还要使自己与周围的社会环境相和谐。这里揭示出的社会环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是:个人只有自觉按照规则活动才能使社会环境井然有序;而社会环境也会以它有形或无形的规则与秩序影响每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在治理交通乱象的过程中,需要多维构建和营造促使人们循规蹈矩的社会环境。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不断强化人文教育与文明道德教化的力度,就是需要不懈努力的一个方向。

  总之,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纠正乱穿马路等现象伴随着文明建设的始终。我们只有各方合力,总不松劲,常抓不懈,才能功效递增,才能不断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

  共建文明需换位思考

  王庆廷 李喜清

  建设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秩序,不仅是群众的呼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要求,更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共建交通文明需要各方多些换位思考。

  一是出行者之间应换位思考。这里的出行者包括步行的、骑车的、开车的等。我们常可看到交通拥挤时,大家竞相抢道的情形。其实这都是“以我为中心”的表现。只图自己方便而不顾别人,怎么能形成良好秩序呢?各方都应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体谅和礼让。

  二是执法者与行人应换位思考。这里的执法者也是广义的,包括交警和被授权履职的交通协管员等。常有一些人不服管或有的人管得生硬。其实,行人来个“假如我是交警”的思考,就可体会到交警严管不仅是为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更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交警来个“假如我是行人、我是司机”的思考,也会更理解他们的出行心境,从而使执法更加人性化、更能对症下药。

  三是交通设施设计者与行人之间也应换位思考。有的行人和车辆越规,不守规则是主因。而有的护栏设置、停车档位的设置以及交通标线设置不够周全等,也是因素之一。因此交通设施的设置,必要时不妨多听听群众的呼声,让交通设施更加科学合理。群众也不妨发扬主人翁精神,对交通设施的设置多提一些合理化建议。总之,各方都来一些换位思考,对交通文明建设就会多一些共识,多一些相互体谅与配合。

  增强守章教育针对性

  胡永球

  我有一位朋友,过去骑车走路总是违章,现在则变成了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促使他转变的因素,有交警的批评教育,也有这样一个契机:他弟弟不守交通规则被车撞成重伤致残。他由此受到极大震动,从此约束自己和全家,行车走路绝对不准违章。

  一个违章者变成了守章模范启示我们,促使大众遵守交通秩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要加强守章教育的针对性。我认为对于个人来说,其要害就在于不守交通规则便可能引发事故,给自己和其他当事人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若用诸多此类实例来教化人,就不难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育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时机和对象上。过去交通守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市民,而现在还应包括数量巨大的农村进城流动人口。这些在农村生活习惯了的人,在城市遵守规则的意识尚较淡薄。因此,包括乡村基层组织和城市各用工单位、培训机构等,都应对他们加强这方面教育,促其严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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