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吴淑珍表哥“国舅”自居招摇撞骗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8:24 台海网

  台海网4月13日讯 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表哥黄杰以“国舅”自居与女友黄丽,先后向台南县三家未立案的私立安养院诈财得手95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台“总统府”接获检举主动要求侦办,黄杰11日被依诈欺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刑三年。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黄杰黄丽向警方辩称,上述金钱都是受托代办立案的代价,并没有滥用“国舅”名义诈财。但受害人均指若非黄杰是“国舅”,不会找他帮忙。承办检察官薛水生说,黄杰黄丽犯行恶劣,案发之后还狡辩,因此具体求刑三年。

  黄杰住处11日无人在家,无法得知他的响应。南检主任检察官薛水生指出,有多年同居关系的黄杰与黄丽,2000年2月至2003年7月间,陆续向私立龙崎山庄教养院负责人徐素月、私立五甲残障教养院负责人田素莲与施恩教养院行政组长龚亮桦三人表示,黄杰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的远房亲戚,他关系很好,可代为打通南县政府的关节,帮教养院取得立案资格。

  徐素月、田素莲与龚亮桦三人误以为真,分别交付现金或支票422万多元、308万多元与225万多元,合计约950多万元给黄杰等两人。

  后来,三家教养院并未顺利取得立案资格,徐等三人始知受骗,龚亮桦并于2002年自行申请、取得立案资格。其后,黄丽打电话给龚女说“已帮忙施恩打通关节、取得立案,要求后谢一百万元”,但龚女未付款。对此,黄杰还打电话给龚亮桦恐吓,要撤销立案。

  由于三家私立教养院一直未通过立案,业者发觉被骗,向总统府和调查局陈情。“总统府”接到陈情后,立即要求“警政署”转台南县警局侦办。检警调查时,黄杰与黄丽都辩称,上述金钱都是受托代办立案的代价,并没有滥用“国舅”名义诈财;但被害人均指若非黄杰是“国舅”,不会找他帮忙。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