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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六项罪名红安“黑老大”昨日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9:22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刘丰实习生李仁智樊斯坦占涛余乐秦基楚)昨日,红安“4·29”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汪红庆犯六项罪名被判死刑。另有两人被判死缓,十余人被判刑。

  去年3月,汪红庆等人强要与被害人刘某合作经营沙石料,被拒绝后,汪红庆等人即决定报复刘某。当年4月15日,在汪红庆的指使下,众打手找到刘某,刘某发现后逃脱。4月29日晚,刘某再次遭到这伙歹徒围砍,身中20余刀死亡。

  法院查明,2000年至2005年,形成以汪红庆、董绍翔为组织、领导者,刘汉章、李从青、李益群等为骨干,李文祥、熊超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红安县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抢劫、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窝藏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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