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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公交车司机 凶徒戈胜青被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9:23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田汉强周少东实习生邓奕)暴打561路公交车司机唐师傅的凶徒戈胜青,昨日在市公交集团二公司接受公判。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今年27岁的戈胜青家住江夏区安山街,1999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5年。

  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7日下午4时,戈胜青与同伴张量(在逃)在武昌区长虹桥公交站点搭乘561路公交车时,因投币数目不符,被司机唐师傅要求补投币。戈胜青不服,上前对唐师傅拳打脚踢。女乘客许建云上前制止时遭到殴打。随后,戈胜青强行打开车门,并在下车前伙同张量再次殴打唐师傅,致其右侧第六后肋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下车后,戈、张二人又持石块砸坏车前门处玻璃两块,造成车辆经济损失1420元。同年11月12日,戈胜青被警方刑事拘留。

  另查,2005年12月17日,戈胜青驾车载谭某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在超车返回本道时,因车辆向右侧滑撞向道路右侧的树干,戈胜青被抛出车外。同时,车因旋转反弹回行与后车相撞,造成谭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认定,戈胜青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戈胜青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犯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受害司机唐师傅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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