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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卖玩具枪射穿玻璃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14:56 新民晚报

  “玩具手枪射出的子弹,打穿了我家的落地玻璃窗户。”前天上午,家住浦东新区枣庄路的沈女士致电本报962288热线反映此事。她推测,这些酷似真枪的玩具枪来自附近一所学校门口的地摊。记者的暗访证实了沈女士的推测。令人担心的是,这些具有一定伤害力的玩具手枪用的都是钢质子弹,在学生中甚为流行,且很有可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制造、销售的仿真手枪。

  钢弹从头顶擦过

  10日下午5时许,沈女士正坐在房内的落地玻璃窗前看报纸。只听“啪”的一声,一颗子弹从头顶上擦过。惊魂未定的她凑到窗前一看,5毫米厚的玻璃竟被打出了一个3厘米直径的小洞,一群穿校服、背书包的孩子正在不远处摆弄玩具手枪。“连玻璃都能打穿,要是打中人,难保不会受伤,真为这些孩子的安全担心。”

  酷似真枪藏车内

  前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枣庄路上的建平实验学校小学部门口。正值放学时间,学生们鱼贯而出,不少人被对面人行道上散发阵阵香味的小吃摊所吸引,围了上去。在各色地摊中,有一个摊点的人气最旺,那里各种小零食、玩具卡片、溜溜球、电子宠物等一应俱全,其中也有不少玩具手枪,但都标明使用塑料子弹,其威力绝不至于射穿玻璃。

  记者随手拿起其中一把玩具枪,询问摊主能否装钢弹。她一语不发,先打量了一下记者,随后拉开了小三轮车上摆放着商品的木板,从下面黑洞洞的车肚内掏出一只黑色纸盒,递给记者。打开一看,里面有一把黑色的玩具手枪,外形酷似真枪,包装上标有70%钢质的标识,掂掂分量,果然不轻,摊主开价70元。

  见记者颇有兴趣,摊主说,这枪要配上钢弹才更带劲,但“货”并不在车内,要到隔壁的修车摊去买。说着她顺手一指,修车摊老板应声道:“5元一包,100颗。”在小三轮车里,还有2把90%钢质的玩具手枪,黑色的包装盒上密密麻麻写满了英语。

  一半男生都有“枪”

  记者采访了几个刚放学的学生,一提起玩具枪,他们就来劲,说班里20多个男生,几乎一半都有自己的“枪”,一到周末,就会约上同学打一场“枪战”。突然,其中一个男生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不能带去学校的,老师看到要没收的,所以我们只能在小区的地下车库玩玩。”另一个男生指着自己的脑门,颇为“自豪”地说:“上次一颗子弹正好打在我额头上!”学校校办的于老师透露,近来陆续发现一些高年级学生把门口买的玩具手枪带到学校来。鉴于有些玩具手枪威力不小,学校明令禁止学生携带入校,发现之后都会没收。

  玩具枪身份遭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凡外形、颜色与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法规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或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根据记者的观察,这些偷偷摸摸售卖的玩具枪,很有可能就是国家明令禁止制造、销售的仿真枪。退一步讲,不论它是不是真的仿真枪,但其威力可不小,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实习生许明记者徐轶汝

  【相关链接】

  常见仿真枪种类有:国内外著名枪种或其相关型号的仿真品、仿古手枪、工艺品和打火机式仿真枪等。

  制造、销售仿真枪者,可处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个人持有的仿真枪一律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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