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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起纠纷持刀捅伤人 一时冲动换来十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7:3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张文龙 通讯员 刘连生

  今年17岁的阿明是仙桃人,初中毕业后来汉打工。其间,他认识了小珍。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两人因故分手。分手后,小珍通过朋友认识了阿贵,并与阿贵谈起了朋友。

  得知前女友有了“新欢”,阿明怀恨在心。他多方打听到了阿贵的手机号码,便发了个手机短信给阿贵,对小珍进行辱骂。收到短信后,阿贵气愤不已,当即打电话给阿明:“你们既然分手了,就好说好散,不应该再这样了。”阿明不依不饶,双方在电话中争吵起来。为“解决”争执,双方最后约定见面。

  去年10月26日晚7时许,阿明携带单刃裁剪刀,来到汉口航空路某高校门前。此时,阿贵带着朋友早已等候在此。双方碰面后,阿贵和一名朋友便动手殴打阿明。打斗中,阿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单刃裁剪刀,朝阿贵的胸背部及腹部等多处猛刺数刀,又朝阿贵的一名朋友身上连刺两刀。两人当即倒地,阿明则趁乱逃离现场。事后,阿贵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案发次日,阿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获悉,鉴于阿明未满18周岁,系一时冲动犯罪,且被害人先动手打人,有一定过错,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明有期徒刑10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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