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初三学生因成绩差被逐出校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8: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巴中一中学按20%比例分流差生,淘汰学生或读技校或外出打工

  近日,巴中市巴州区的戚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正读初三的女儿小英(化名)被学校提前赶出校门,“遭淘汰的学生被送到城里几所技校选读,老师每介绍一个学生可得500元回扣。”律师认为,学校这一做法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的多项规定。

  学生:学校让我提前“放学”

  “学校摸底考试,我没考过320分,班主任何老师就叫我不再上课,介绍我去城里读电大。”三江镇初级中学初2007级1班学生小英称,整个初三年级像她一样被学校提前赶走的同学有40多名,主要问题就是摸底考试成绩不理想。

  据小英称,3月下旬,她和15名“淘汰”生被何老师推荐到巴中一所电大,苟某等几名女同学留在电大学习。几名学生家长证实,他们的娃娃被学校“请”出校门后去读了技校。家长称,学校让签“自愿选择离校”的证明,“我们内心并不想签,但担心拿不到毕业证,所以只好违心签字。”

  家长:强行分流差生要不得

  据了解,被列入“黑名单”的40多名同学有的在巴中上技校,有的外出打工,有的流浪于网吧和街头。家长对该校这种变象强行分流差生以提高升学率的做法表示愤慨。“个别老师将这些学生介绍到一些生源不好的技校去读书,暗地里挣高额的回扣……”据称,学生家长曾向有关部门投诉过,但却一直没有下文。

  校方:“分流”是按文件办事

  三江镇初级中学校长胥利照称,巴州区文教局今年给每个学校按20%的比例下达初三年级学生分流任务,该校按规定共向职业学校分流了40多名学生。对老师介绍分流学生读技校吃回扣一事,胥表示“不清楚”,他称,以前有教师搞过,但早就纠正了。”即使存在这种现象,也是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学校。”

  昨日,巴州区文教局副局长张登高称,为鼓励和发展职业教育,该局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专门发文规定了初三学生分流的比例,“可能部分学校执行时‘走样’”。

  律师:学校违反义务教育法

  巴中市夏洪平律师称,学校按成绩“分流”,部分不愿读技校的未毕业的未成年初中生被迫流浪校外,这一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多项规定,包括“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学校的这一做法违背了教师和教育机构的职业道德,给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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