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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高中生擒拿劫匪获见义勇为奖引争议(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2:58 扬子晚报
南京市建邺公安分局王小梅政委一行专程赶到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代表建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给7名中学生颁奖。 扬子晚报网消息 17日中午12点,在南京建邺区兴宏园小区内,一蒙面歹徒抢劫路人三万元现金后逃窜。金陵中学河西分校7名高中学生闻讯后紧追不舍,并在民警协助下将歹徒擒获。 昨天下午4:30左右,南京市建邺公安分局王小梅政委一行专程赶到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代表建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给7名中学生颁奖。 回忆那一刻,7名中学生坦然而镇定——出于本能。而大多数家长在拿着报纸教育孩子时,更多的是要他们首先保护好自己。就连教育界,对“为”还是“不为”、怎么“为”也存在着观念碰撞。 事件回放 勇擒歹徒是出自本能 ■见义勇为学生:冲上去什么都没想 回忆起与歹徒狭路相逢的那一刻,外向的舒孟雅和徐娜似乎已经完全摆脱了劫案现场带来的恐惧,从头至尾都在开着玩笑,一会儿笑劫匪太笨,一会儿又笑浦欣恒眼镜被劫匪弄掉了。而沈峪源则表示,自己还没有完全从此事中缓过神来,仝海棠则比较内向,一直默默地坐在旁边。 女生们告诉记者,学校在平时也教了一些技巧,所以在劫匪迎面冲过来时,她们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本能而迅速地衡量了一下双方的力量对比,并采取了喊叫和求援这些比较妥当的方法,避免了硬碰硬可能造成的伤害。 三名男孩给记者的感觉是冲动得多。浦欣恒和胡骁都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听到呼救声就冲过去了,脑子里什么都没想。浦欣恒告诉记者,他们追上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劫犯身上还有刀,一直到冲上前拦腰抱住劫犯而被挣脱,劫犯才掏刀威胁。但即使这样,也没能阻挡住浦欣恒勇敢的脚步。“被刀捅了就进医院呗,枪有时还打不死人呢。”浦欣恒和胡骁这样评价他们当时的行为。 ■班主任:既后怕又自豪 李晓华是闫欢和舒孟雅所在的高三(4)班班主任,看着这群叽叽喳喳很是兴奋的半大孩子,李老师难掩后怕,“幸好对方天良未泯,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现在想想,几条稚嫩的生命就在歹徒的一念之间,万一出了什么事,现在将是一幅怎样的场景,我真的想都不敢想。” 正是因为男孩浦欣恒的拦腰一抱,延缓了歹徒逃跑的时间,说起小浦,他的班主任张光新在当然的后怕之余,颇有些自豪。在张光新看来,浦欣恒等人的勇敢行为绝对是出于一种本能,而非经过了何种考虑,张光新觉得,“这种本能才是最可贵的。” 一群稚气未脱的孩子勇敢之举,让父母和老师们既后怕又自豪。李晓华老师的态度很明确,“我鼓励孩子们看到歹徒后去报警,去喊人,但不支持孤身追赶甚至舍命相拼这样的行为。” ■女生徐娜的母亲:脑子一热打了孩子 同样的“后怕”情绪已经困扰了周敏两天,她是女孩徐娜的母亲,事发当日,她打了见义勇为归来的女儿。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敏仍在为打了女儿的事自责懊悔,她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我和往常一样在家里等丫头回来,可左等右等不见人,站在窗前一看,下面围着许多人,似乎出了事。”匆忙赶下楼的周敏被邻居告知,有几个小姑娘追小偷去了,其中好像有徐娜。当听到邻居说起小偷手里还拿着刀时,周敏“几乎立刻就瘫了”,用她的话说,“我不顾一切地去追女儿,直到看到她笑眯眯地站在了跟前。”又急、又怕又累的周敏第一反应就是拉过徐娜,一边叫“你不要命了”,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打了女儿两巴掌。“当时我的脑子一片迷糊,觉得丫头太不让人省心了。”“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丫头身上,她要有个什么好歹,我怎么跟她爸爸交代?当时脑门一热,就捶了丫头两下。”而尽管挨了责打,女儿也一点没有怪自己。“说起来丫头真是挺懂事的,当时看我哭了,还安慰我说自己一点事都没有,让我别难过了小心身体。” 昨天在说起女儿时,沈峪源的母亲李苏宁也提到了“本能”这个词。“胆子很小,怕小虫子,怕看鬼片”的乖乖女能在面对歹徒时“本能想用身体挡一挡”,这让她连称“想不到”。 观点碰撞 中学生该不该见义勇为 ■家长:第一是要保护好自己 一位曹女士面对记者的提问,发出了一连串的问号:假如这个歹徒完全丧失良知,破罐子破摔呢?假如当时不是追到闹市,而是在偏僻的地方呢?假如110没有及时赶到呢?后果不堪设想,几万块钱与孩子的生命相比不值一提。我教育孩子,第一是要保护好自己,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帮助别人。要不要见义勇为心情非常矛盾,现在就这么一个孩子,经得起这样的打击吗?但教育他们不闻不问也不对。我想,还是要教给他智慧的办法,比如第一反应应该是报警,求救,想尽一切办法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不行打个车跟在后面。不能莽撞行事。我很理解那位打女儿两巴掌的妈妈,爱子心切啊。让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见义勇为不人道。一位王先生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孩子尚未发育成熟,没有健全的智力去判断是否能完成高度危险的行为。 往孩子脑中过分灌输见义勇为观念有很大的危害性,中小学生不比成年人。我教育孩子,宁愿不为也不能冒险。这不是忘记了传统美德,忘记了对孩子的道德教育,而是首先让他们学会珍惜生命。作为孩子,能保护好自己,就是对社会的贡献。 ■校方:应该提倡见义勇为 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副校长丛一冰认为,在面对非常分明的是非问题上,中学生应该表现出一种作为人而言最基本的情感态度,并付诸行动。没有这种最基本的东西,从未来讲,民族生存发展的可能性都不具备。而在这样的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应该是人的本能,一个具备基本是非观念和价值观的人的本能。如果在承担着未来社会人培养的学校中都不去倡导,很难设想,我们的民族会走向何处。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为学生的行为自豪。而且所有的社会人都应该提倡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我们也一直思考,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到底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我认为,现代作为社会人,有两点最基本,一、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二、是否能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见义勇为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很深、很广的概念,绝不仅限于和歹徒搏斗。 ■专家观点:德育变中有不变 中国心理学会社会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研究所所长杨韶刚教授: 社会在变化中,更加多元化,既然发生了这样的变化,教育也应该随之而变化。对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应改为“智为”,不要凭蛮力,遇到持刀抢劫之类的事情孩子更适合做的是悄悄跟踪,打110报警等,否则可能会面临伤害。过去对待小偷扑上去就抓,可现在歹徒可能不是一个人,伙同作案,带的可能是刀,因此勇为倾向智为。但有一点不变的是,对犯罪现象不能视而不见。道德教育的确是个难题,但我总觉得应该是多中有一,变中有不变,有基本的东西,有“母德”。比如过去曾提倡24孝,但现在很多做法已经不再合适,但孝还是要的;比如我们教育孩子待人诚恳,但也不是时时都说实话,时时处处都这么去做。寻找变中的不变是教育工作者需要考虑探索的,这也是道德教育有生命力的地方。 ■背景链接: 见义勇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2003年初,北京决定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等条目删去。半年后,上海市的中小学生守则也把“见义勇为”的字眼拿掉;2004年2月,浙江省的宁波更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大力倡导“见义智为”。广东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者等高度危险活动。 ■相关新闻: 2006年9月5日晚6时许,广州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下市直街的一间小发廊内,一对夫妇因为发生口角,丈夫愤然打开煤气瓶要与妻子“同归于尽”。危急关头,两名放学路过的花地中学初中女生在听到求救声后,撞坏房间侧面的小门将女子救出,求死男子最后自焚身亡。 12月21日下午,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荔湾区教育局领导专程来到花地中学,对她们分别进行嘉奖并各颁发了3000元慰问金。 本版撰搞 张磊 罗双江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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