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结婚大学生计划校外租房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9: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学院:在外租房需经父母同意;学生:学校做法欠妥

  阅读提示: 2007年3月13日,四川理工学院政法系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大三女生吕琴和数学系专科三年级男生吴元到自贡市自流井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他们之所以选这个日子,是因为这一天是吕琴同母异父的弟弟的生日。办手续只花了半个小时,手续费不到百元。当工作人员将结婚证书交到两人手中时,他们成了自贡市在校大学生中第一对“吃螃蟹的人”。

   新鲜两大学生领结婚证

  昨日,记者在学校找到了这对新婚燕尔的小两口。他们都很斯文,吴元比妻子更加腼腆,脸上不时闪现出天真的性情。两人的成绩都不错,吕琴已过了大学英语六级,吴元是个热心人,在系里很有人缘。

  两年前,两人在一个家教中心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双方认定彼此感情上有共鸣,生活上也能相互体谅,所以当吕琴提出领结婚证时,吴元点头同意了。吕琴说,“我们认定了对方,愿意为对方全身心付出,才作出了这一决定。”吕琴还透露,他们目前没有举行婚礼。因为两人都没钱,需要请的人太多,他们请不起。“我们的收入来源主要靠家里,另外有点微薄的家教补贴。”

    难题校外租房需过父母关

  领证后,吕琴和吴元来到各自就读的系上,要求在校外租房。这时,系领导和班主任才知道他们已领了结婚证。起初,系领导不敢答应。他们又来到学生处咨询,要求在校外租房。学生处相关负责人指出,他们必须按照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的管理规定》来办理,且需要家长同意,但两人不愿告诉父母,最终还是选择住在各自寝室。他们表示,结婚后将相互鼓励,以学业为重。吴元即将毕业,原打算回乐山教书,但吕琴还要读一年书,因此,他决定在自贡等一年。一年后,再商量在哪里安家。

  两人告诉记者,他们特别感谢系领导和学校对他们的理解。在校领导劝说下,他们已把结婚的“秘密”告诉了家人。吕妈妈回信给女儿:“孩子,你的匆忙出嫁将是母亲的一大遗憾,领证只是你们人生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你们还有很多路要走。”而吴元的父亲对儿子说:“孩子,结婚就意味着一辈子认定一个人了!”

    反应同学惊讶老师“想不到”

  消息传出后,全校师生一片哗然!该校管理系大二一女生非常惊讶:“原先以为很遥远的事居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了,不可思议!”中文系一教师连说几个“没想到”,他表示,他们两个还是“半大孩子”,结婚是不是太草率了?此外,学校也面临新的管理课题,“第一对”出现了,难保“第二”、“第三”对不会接踵而来!

  对此,四川理工学院不少学生表示不支持学校的做法,“一般的学生在外租房,要父母(监护人)答应还说得过去,但人家现在是夫妻,长时间分居也不是办法呀。”该校政法系一男生称,学校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人家现在是夫妻,和一般的学生身份不同。

   校方观点一

    校外租房需履行手续

  随后,记者采访了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处,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他们结没结婚,只要在校读书,就算是学生,就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记者在一份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看到:学生已合法结婚的可申请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程序是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已婚学生本人的配偶在每年9月开学前到学生所在系部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班主任同意、系部批准后,送学生处、保卫处审批备案。“这些规定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制订的。”

    校方观点二

    不提倡学生当妈妈

  学生结婚后可能成为“学生妈妈”,校方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称,教育部门尊重学生作为成人的权利而没有对大学生能否生育作出相关规定,但并不代表提倡。大学生应以学业为重,妥善地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

  根据“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以做”的原则,从法律上说,在校大学生有生育的权利。生育是计生部门的事情,学校管不了。但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不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该负责人指出,在校大学生结婚给高校的一些管理制度带来了一些挑战,如结婚是否要告知学校?女生怀孕、生孩子期间的学习问题怎么解决?外地在校生生育孩子如何落户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和校方共同解决。这件事情发生后,学校已在考虑以后可能出现的状况,正积极寻求解决方法。”

   律师说法

    在校生结婚应审慎

  自贡市宏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红伟律师称,2005年9月1日,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正式解除了高校结婚禁令。从法律上讲,在校大学生结婚并不违法。但是,由于大学生无稳定的收入,无成熟的家庭观念,对生活中会遇到的很多现实问题估计不足。而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正常的学习,会带来很多生活上的烦恼。因此,大学生结婚应多加考虑,毕竟婚姻是现实的,是一辈子的大事,必须审慎而行。记者罗暄

    相关链接

  王洋,天津师范大学新闻系学生,2004年5月1日,她举办了自己的婚礼。她是全国第一个公开操办婚礼的在校大学生。当年3月29日,教育部颁发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新规定不限制高校在校生作为公民的婚姻自由等权利。王洋的丈夫是博士学历,收入较高,他说:“结婚后,关键是经济能不能独立,我们在婚前已充分考虑到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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