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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翔"与人签约动机遭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2:58 新闻晨报
晨报热线4月17日刊登了《想当小明星?先交1980元》后,2天内就接到了10多位家长的来电。他们反映,在与春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后,对方都是先要求收取拍照费用,之后就极少与他们联系,且对方允诺的试镜机会和演出通告少之又少。而且,公司提供的价值1980元的宣传照片拍摄、模特卡制作费用,也要价过高,公司与人签约的动机值得怀疑。 对此,春翔公司总经理韩春翔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翔公司拥有演出及经纪业务资格,但在服务上可能存在偏差。此外还允诺家长可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文字形式规定小朋友具体的试镜次数。 严女士:半年只联系了两次 严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中旬,她和1岁的女儿在街头被春翔公司的星探拉住,并被对方说服签订了演艺经纪协议书。在付了1980元拍照费后,对方隔了一个月才发短信通知严女士到某地试镜一个药品广告。依约来到现场后,严女士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才轮到试镜,却被告知孩子年龄不符要求,不能参加试镜。又一个月后,严女士接到了第二次试镜通知,但孩子最终落选。之后,从今年开始的近4个月里,严女士就再也没有接到春翔公司任何电话了。 夏女士:拍照后又加3000元 夏女士昨天打来电话反映,在大约半个月前,她的小孙女被春翔公司看中,同样签了协议后,小孙女被带到影楼拍照。结果,没想到的是,在已经付了1980元的拍照费用后,影楼居然又提出需要加印照片,要求另付3000元,但直到现在,她们都还没见过照片。 “一开始这家公司每天打电话给我们,说小孙女被选中了,我们还以为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谁知道到了那边一看,里面乱哄哄全是人,什么样的孩子都有。”夏女士告诉记者,看到如此情形,她心里已凉了半截。 张先生:两家公司同一老板 与其他家长不同的是,张先生和女儿在今年3月25日,与一家名为上海逸影艺术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同样的一份演艺经纪协议书,据记者了解到,这家逸影公司与春翔公司的老板为同一个人,即韩春翔。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协议书,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与其他读者与春翔公司签订的协议完全一样。两份协议的最后,都盖着韩春翔的“持证执业文化经纪人”的印章。 张先生告诉记者,3月25日与逸影公司签约后,没过多久,他就听说逸影公司竟改名为上海子民演出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突然易名本就令他担心是否存在问题,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退款未果后,张先生更是担心。他向记者表示,现在很希望能够通过相关途径拿回自己的1980元费用。 春翔公司:承诺签补充协议 面对众多家长们的质疑,春翔公司总经理韩春翔昨天下午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向记者展示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多份文化经纪人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书。他表示,自己的公司绝对是正规经营的演出和演员经纪公司。就家长们提出的质疑,韩春翔也向记者一一做了解释。 “1980元比起普通的写真照价格肯定偏高,但卖的是价值,不是价格。”韩春翔承认,如果没有1980元的费用,也许争议不会那么多。但是,之所以要求家长自付拍照费用,一方面是考虑到成本问题,另一方面,家长付了钱后才会积极配合。 针对家长对试镜机会太少的投诉,韩春翔表示,这的确是公司在服务上有所欠缺,但家长不能将试镜机会就当作可以直接拍摄。 他向记者承诺,可以与家长补签一个协议,每个月保证孩子参加3-5次的试镜,如果孩子一年里多次试镜都选不上,则通过公司策划的综艺节目,让孩子上一次电视。 关于旗下的多家公司,韩春翔表示,逸影现已经更名为子民,和春翔公司一样,这两家公司他都有股份,但子民公司偏影视剧方面的经纪业务,而春翔则偏重于广告和电视方面。对于张先生的疑问,他表示逸影公司虽已更名,但签订的协议依然有效,张先生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子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