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毁约跳开中介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8: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薄萱)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了买卖合同后又借故撤销合同,嗣后他们又跳开中介自己完成交易。昨天,买卖双方被宝山区法院判决支付1万元中介费。

  去年10月24日,金先生和杨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约定分别支付5000元居间费。12月5日,杨先生称因家庭内部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愿支付1万元违约金。中介公司向两人索取居间费,杨先生借故拖延。今年2月,中介公司至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后得知,该房屋已由上述两人交易完毕。中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人支付居间费。

  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居间促成杨、金之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两人此后虽约定解除买卖合同,但不能免除支付居间费的义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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