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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过期1年还在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4:18 江南都市报
记者接到读者投诉后暗访 “工贸城超市”被工商查处 本报讯记者徐明报道:过期化妆品不仅可能伤害皮肤,而且还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毁容的危险。昨日,有消费者投诉称 ,南昌市桃花中路的“工贸城超市”出售过期化妆品。记者暗访证实后,联系了工商部门对这一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超市进行了 查处。 消费者范女士投诉称,日前,她在南昌市桃花中路一家名为工贸城超市的商店购买了一瓶“熏衣草香露”,回家后发 现这瓶“熏衣草香露”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8月的,但其保质期却只有两年。范女士称,她发现这是过期化妆品后,立即 找到商店方面要求退货,但是她的要求遭到了商店的拒绝。 接到范女士的投诉后,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桃花中路218号的“工贸城超市”,在摆放化妆品、生 活用品的货架上找到了“熏衣草香露”。如范小姐投诉情况一致,该货架上摆放的上海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熏衣草 香露”已经超过了产品所标明的保质期近1年。 记者随即将这一情况向工商部门举报。大约10分钟后,南昌市工商局桃花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经检查属实, 执法人员暂扣了这批过期化妆品。工商执法人员称,工商部门在查清该商场销售的过期化妆品的数量后,将依法进行处罚,目 前工商部门正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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