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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克扣奖金 当事人可持奖励证明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4:5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 (实习记者 王武 张欣) “去年年底公司奖励了我1000元,但至今没给,我该通过什么样的合法渠道取回我应得的钱呢?”昨日,内蒙古大恒钢结构公司的工作人员鲍立伟致电本报向记者咨询。

  ★员工:公司扣着奖金不给

  据鲍立伟介绍,自己是去年6月份到内蒙古大恒钢结构公司工作的,年底公司对他奖励了1000元,还给他出具了奖励证明。现在他想去另一个城市发展,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奖金时,公司却再三推脱,说他的奖金已经入股了,如果辞职,那奖金就没有了。但鲍先生表示,他想把属于自己的奖金捐给那些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

  ★公司:鲍立伟没得过奖励

  对此问题,内蒙古大恒钢结构公司经理徐女士表示,公司确有对工人实施奖惩的制度,但具体实施期限没有限定,并称去年没有给鲍先生奖励过1000元的年底奖金。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徐女士挂断了电话。

  ★律师:员工可持奖励证明向劳动部门投诉

  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的丁换生律师告诉记者,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与法律及地方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公司奖惩制度,限定惩罚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如果是以股份的形式进行奖励的话,那么承受奖励者就属于股东。股东的合法与否具备两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有股权凭证,其次就是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股东如果自动辞职,股权就随之无效。如果鲍先生仅仅是想拿回奖金,必须有实施奖励的证明,然后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与公司协调解决。但如果牵涉到股权问题,就需要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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