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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咸阳讯(记者 陈奋翔)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命名咸阳为“省级卫生城市”。这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今年批准的惟一一个省级卫生城市。
2004年,咸阳市正式提出“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并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作为第一步,全力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为群众营造最佳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