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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为毁现场火烧居民房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03:2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泗洪县“颖都家园”住宅小区近日相继发生的4起纵火案和入室盗窃案20日晚成功告破,警方查明,朱某为了破坏自己入室盗窃的痕迹,不惜纵火焚烧居民房屋。21日,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4月6日、17日、18日和19日,泗洪县城区“颖都家园”住宅区相继发生4起火灾和入室盗窃案(本报21日已作报道),引起了泗洪县公安部门的高度警觉。泗洪县公安局经过昼夜不停地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日晚7时40分左右,民警在“颖都家园”住宅区的16号楼后附近,将准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当场抓获。

  经审讯查明,年仅18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但因家庭关系不和,朱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人也管不住他,此次案发前,朱某因抢劫罪刚刑满释放近2个月。

  据办案民警介绍,朱某纵火主要是因为盗窃所得的钱很少,焚烧房屋一为发泄心中的怨恨,同时毁坏作案痕迹。据朱某交待,之所以每次都选择顶楼——六楼作案,是因为五楼与六楼之间的外墙容易找到攀爬点,并且顶楼大都没有防盗窗。 (东城 建亮 安军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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