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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向外来人员征收360元管理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8:0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 (实习记者 高燕妮) “我是住在呼市大台村的外来人员,在大台村租用了一套门脸房,每月需交卫生费40元,每年需交治安费360元,这些收费只针对外来人员收取,这样合理吗?”昨日,呼市的夏桂英打入本报热线电话反映。

  ★外来人员:收费只针对我们

  据夏桂英反映,她是在春季搬过来的,在大台村租用了一套门脸房,签订了半年的合同。每个月需要交卫生费40元,治安费一年360元,收取治安费的人员没有相关的证件,如果没有按时交纳治安费,就会采取强行手段,随意搬走东西,而对本村村民却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一切的费用给外来人员造成了负担。

  ★村支书:收费主要为管理

  根据夏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大台村党支部葛书记。他说:“大台村属于城郊接合部,本村村民2200人,而外来人员高达30000人,根据政府政策,也为了能有效地管理村民,我们对外来人员入住大台村有相关的规定,第一是要登记,把外来人员的资料登记下来;第二是收取治安费、水费、卫生费。收取治安费的村民都是有证件的,现在只有收取卫生费和水费的人员还都没有相关的证件,村委会将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把收卫生费和水费的证件都办下来。收取治安费并不是强行收取,因为村里人员太多、太复杂不好管理,治安总是不稳定,而大部分治安案件都发生在城郊附近,所以收费只是个形式,主要是为了确保村民的安全,希望外来人员能清楚了解我们的管理方式,明白收取费用的用途。”

  ★律师:收费应由物价部门批准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荣盛律师认为:由于外来人员身份比较复杂,如果村委会为了确保当地治安,可在取得居民一致同意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适当收取一些治安费,但收费标准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如果是强制性收费,且居民对这种收费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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