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王宝来)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电力公司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严厉禁止盗割各类电力电缆、输电导线,盗窃、非法拆卸各类变、配电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除被指定处置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的企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

  《公告》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后,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积极举报者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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