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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经纬]潜江法院严防案件带“病”出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7:3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陈群安、关克贤)4月下旬,潜江市人民法院对某案件作出通报:“该案裁判文书中出现3处错、漏字,论证不充分,论理欠透彻。依照本院《案件质量管理及评查办法》第14条第19款之规定,定为不合格案件”。

  2004年以来,潜江法院为了防止案件带“病”出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程序前移,在案件审结后、裁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之前,组建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由资深法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专班,对全院当月审结的案件进行“挑刺”,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进行归类。3年来,共发现表述不严谨、错漏字、论证笼统、论理不够、计算不够精确、漏引法条等六大类“问题案件”近200起,均在出院前全部排除。

  严把办案质量关,使该院呈现“一升两降一无”良好局面,即二审维持率上升,上诉案件大幅下降,二审发回、改判率下降;当年审结案件基本无上访、申诉现象,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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