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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人为泄私愤抬棺强行穿过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15:01 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洪

  中国法院网讯 借伯母出殡之机,汤某聚众闹事泄私愤,指使五百余送葬人员强行穿过他人厂房。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扰事领头人汤某向万载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山花炮厂于2005年建厂时占用了一条去该镇汤姓人祖坟山的路,该厂厂长便在厂房旁另修建了一条新路。由于新路较旧路欠方便,于是部分汤姓的人对该厂产生了不满。

  2006年11月8日,被告人汤某伯母去世,有人扬言要让送葬队伍从花炮厂内经过。得知该消息后,该镇及县政法委干部于11日晚找来被告人汤某等人进行座谈,告知其后果的严重性。

  12日上午,汤某等人到黄山花炮厂找到该厂法定代表人之夫辛某,提出买条烟或是请人帮忙抬棺的要求,辛某未答应。至11时许,送葬队伍百余人到达黄山花炮厂门口,并在厂门口祭奠,该镇政府及公安派出的两辆挡在厂门口的面的车被送葬人推开。汤某等人不顾政府干部及公安干警的劝阻,推破了已上锁的黄山花炮厂的不锈钢铁门,带领送葬队五百余人强行进入厂区,随后该厂的后墙也被人推倒,送葬队伍从厂区穿过后,又从厂区返回,造成该厂当天停工,严重影响了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经万载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铁门及围墙价值1761元。案发后,汤某已主动赔偿了该项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黄山花炮厂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汤某系该事件的积极参与者,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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