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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重伤泄密职员 检察院建议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08: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成都一家策划公司的老总在锦江区法院受审。因为曾在自己手下工作的一名业务员离职后竟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这名老总一时气愤,带人将泄密的业务员打成重伤。案发后,老总后悔不已,对受伤业务员进行了赔偿。对这起一时冲动引发的重伤案,公诉人当庭宣读量刑建议书,建议对老总判缓刑,不坐牢。

  罗某25岁就开了一家策划公司,担任总经理。去年下半年,罗的公司运作顺利,局面逐步打开。这时,他手下的一名业务员、好友曾某突然离职,去了另一家公司。去年年底,罗和一客户洽谈业务时,客户手中的策划方案竟和罗自己的创意完全一致。经调查,罗发现是曾某带走了公司的商业秘密。一时气愤,罗带上朋友王某(在逃)等人,来到曾某新就职的公司,用拳头击打曾的面部、胸部,用脚踢其腹部……结果曾某头部损伤严重,被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后,罗的公司关闭,女友离去。他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曾某住院后,罗母也主动去医院护理,并赔偿曾数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曾谅解了好友罗某。

  “我每天都很痛苦。”法庭上,罗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完全认可,当庭鞠躬以示后悔。针对罗某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并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等,锦江区检察院的公诉人当场宣读了一份量刑建议书,建议对罗某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庭宣布合议后将择日宣判。如果量刑建议书被采纳,罗某将不会坐牢。

  检察官说,罗某重伤他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该案发生在好友之间,被害人表示谅解,双方已“和解”,根据最高检察院宽严相济的精神,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化解矛盾。

  锦检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韦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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