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新开药店都要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7:35 台海网

  台海网5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吴语 通讯员 陈震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厦门市药监局副局长叶飞云昨日透露,为贯彻实施《办法》,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对2006年以来的新开药店进行100%检查,对其他药品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叶飞云表示,此次检查着重于“六看六查”:一是看留存销售凭证,查是否在销售药品时开具要素齐全的销售凭证;二是看从业人员资质,查是否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人员在岗;三是看许可经营范围,查是否改变经营方式或超范围经营药品;四是看药品存储仓库,查是否在药监部门许可核准以外的场所储存或经营药品;五是看购进验收记录,查是否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场所或票据;六是看相关证件材料,查是否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有关证件资料。

  叶飞云还透露,今年还将继续加大药品的抽检力度,药品快检车50%以上的工作日将深入药品监管第一线,力求在第一时间发现假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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