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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不签合同遇上纠纷 包工头无奈蚀财六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07: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舒均)用工不签合同,受害的不仅仅是打工者。昨日,在沌口一住宅小区揽有工程的包工头彭某,颇感无奈地拿出6000元,为不签合同用工买了单。

  彭某介绍,他承揽的小区外墙装修工程,急需一些人手粉墙。11日下午,自称安徽人的两名男子来到工棚,声称可以在老家帮他联系人手。经口头协商,彭某同意两人叫些老乡来做工,粉墙工钱按每平方米4.5元结算。次日下午,他赶到汉口火车站附近,接到两人联系的30名粉墙工,可双方却产生分歧。

  彭某说,本来说好粉墙工钱每平方米4.5元,可来的人要按每平方米5.5元算。这样下来,他根本赚不到钱。当即,他表示不愿干的人可以走,哪料30人都要回家,并让他赔偿往来车费1.2万元。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彭某被民工们围着,工地上的装修工程不能展开。一名男子称,彭老板说好是每平方米5.5元,现在又降了1元钱,他们不愿意干,找老板要往来车费并不过分。最后,经反复协商,彭老板同意补偿这些人6000元车费。

  对此,彭老板感慨地说,用工时,若与对方签订合同,对用工费作约定,他就不可能白白损失60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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